#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提堂 #1118紅磡

雷(29)

控罪:
(1) 暴動 (違反公安條例 第19條)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紅磡蕪湖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
(2)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作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17條)
於同日同地管有26粒波子及100條膠索帶。

案情:
在19年11月18日在警方驅散時被拘捕。雷其後拒保候查,獲暫時釋放。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於5月11日在黃大仙區拘捕雷。

裁判官准予被控人保釋
擔保金 $5000
警署報到: 每週1次
宵禁: 11pm - 7am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准離開香港

押後到2020年6月18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待控方預備轉介至區域法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