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林子勤裁判官
#非手足 #非聲援
#0915北角

🚹不是聲援🚹

(44),報稱廚師

控罪: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
被控於19年9月15日於北角明園西街17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壘球棍。

被告認罪,判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至3個月即時入獄。另外,被告年邁母親將由社署跟進。

🚹不是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