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2大埔

葉 (30)

控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有意圖用作非法用途使用
(即木棍,六角匙)

保釋獲批

保釋條件
以原有保釋金擔保
不准離港
住報稱地址
(住所更改須於24小時前向所屬警署申請)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警署報到:一星期一次

押後至2020年7月3日1430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以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