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何俊堯裁判官

👤*(13) #提堂(#20200101銅鑼灣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管有攻擊性武器:伸縮棍、鐳射筆等)

修改控罪:
1)
(3)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一支鐳射筆、索帶、一把錘子、一罐噴漆和一把剪刀)
(2)管有攻擊性武器
(一支伸縮棍)

指民陣銅鑼灣元旦遊行前,13歲男童一時許在維園男更衣室被警員截查,涉被搜出鐳射筆、伸縮棍、索帶、錘子等物品

控方申請新增一項控罪:
(1)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指其涉2019年10月27日另一事件。(據悉涉於油麻地柯士甸 被搜出3卡式石油氣罐,3支黑噴漆,1錘,2火機,2螺絲批,2剪,1鉗)

此新控罪未有文件,將於2周內給到辯方。控方表示2月初得知警方加控意向,4月中決定新增。

辯方申請今日不答辯,保留申請分開兩個處理嘅權利,等看新控罪相關文件先。

案件押後至7月7日上午9:30 東區13庭提訊,其間被告原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