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915北角 #答辯

陳(19)

控罪1: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控罪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控罪3: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7678)

案情: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9月15日,在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馬智聖。另外,他被控於同日期在北角七海商業中心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
(摘自《香港01》2019.12.19)

答辯意向
控罪1 - 認罪
控罪2 - 不認罪
控罪3 - 不認罪

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外出候審

押後至2020年6月11-12日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作審訊控罪2,3。控罪1之判刑將待審訊完成後,一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