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02銅鑼灣 #新案件
梁(18)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
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一帶,管有一支木棒,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準備好答辯
辯方申請押後6星期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保釋批准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1,000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每週報到1次

案件押後至6月15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