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02銅鑼灣 #新案件
危(17)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
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一帶,管有一個鎚子,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危母今天陪同被告到庭應訊
控方申請押後以檢驗證物16及17號及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不反對保釋

保釋批准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3,000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每週報到1次

案件押後至7月22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