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1228上水 #提堂

陳(16)

控罪1:襲擊警務人員
控罪2:抗拒警務人員
控罪3:搶劫
(即1支霰彈槍)

案情:
//......於上水廣場「和你Shop」,有人報警稱天橋上發生襲警事件,防暴警拘捕正在離去的16歲男生,其間男生涉襲警及拒捕,逃走時疑搶去警員的霰彈槍。男生被控搶劫、拒捕共3罪......當日群眾在上水廣場外的天橋聚集,有人報警稱現場發生襲擊途人事件。防暴警接報到場,且目擊襲擊事件,被告隨即與多人離去。警員X上前拘捕被告,遭打胸部,警員Y遂以襲警罪名拘捕被告。被告拒捕,並逃至上水廣場內,其間涉搶去Y的霰彈槍,警員曾警告他放下槍,被告沒有理會,並懷疑扣下扳機3次,但該槍械要多一個步驟才能發射,被告未能成功發射。//
(摘自《明報》2019.12.30)

背景:
於12月30日首次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於1月24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 #陳慶偉法官 批准保釋外出候審。

申請保釋條件更改:
1. 一星期報到三次改為一星期一次
2. 禁足所有商場改為禁足上水,粉嶺區商場

控方不反對,蘇文隆批准

其他保釋條件不變,繼續保釋候審

押後至2020年6月23日1430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