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02銅鑼灣 #新案件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
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銅鑼灣波斯富街及羅素街交界,管有一包索帶,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法律意見,得悉有錄影片段需審閱

保釋批准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1,000
不離港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案件押後至6月17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