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起底

陳(32)

控罪:
(1)不誠實取用電腦
(2)串謀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

案情:
被控於19年9月9日,目的在於使他本人或其他人不誠實地獲益,在香港一部屬於其任職電訊公司的桌上電腦,取用該公司客戶資料,即一名男子的固網電話號碼及香港身份證號碼,並將資料發布給其他人。另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控於同日同地與Telegram帳戶某使用者串謀干犯罪行,即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即上述電訊公司的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即一名男子的全名、電話號碼及香港身份證號碼。

案件押後至6月2 1430區域法院再訊,維持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