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031太子 #新案件
曾(21)

控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有所意圖
被控於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道與上海街交界,管有兩支鐵筆

控方準備好答辯,辯方申請押後

保釋批准
保釋條件如下:
擔保金$1,000
不離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在報稱地址居住
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
每週報到1次
禁足令:洗衣街、廣華街、豉油街、登打士街、上海街、旺角道內的範圍
宵禁令2100至0600

投訴:曾在被捕後,在沒有法律代表下,被要求和證物拍照

案件押後至6月8日1430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