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提堂
👤王(51) #1110旺角

控罪: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於2019年11月10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不斷大聲喧嘩及辱罵,有理由相信行為會導致現場人士吶喊,擾亂秩序

🙅‍♂️被告不認罪,不傳召證人,無警誡供詞,無律師代表

控方會傳召1名警方證人

裁判官准予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5月27日14:30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7庭進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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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提堂記錄:
13/MAR 首次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