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提堂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101灣仔
👤任(19)

修訂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
(2)管有工具意圖損壞財產
在2020年1月1日,在灣仔莊士敦道修頓球場外管有自製摺疊膠管,並裝上4口鐵釘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裁判官准予被告人保釋
保釋條件如下:
1. 保釋金$ 20000, 兩名人事擔保各$20000
2. 宵禁21:00 - 07:00
3. 不得離境
4. 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5. 居住在報稱住址
6. 每日警署報到2次
7. 更改住址須24小時前通知警方
8. 不得干擾控方證人

* 批准於考試期間更改報到時間,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