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黃(18) #提堂(#1111黃大仙 管有非法用途工具、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控罪
(1)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
(2)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案情:
11月11早上7:32,沙田坳道鳳德街交界被告與多名黑衣口罩者用雜物膠設路障數車被堵。警方證人發現被吿并尾隨。在黃大仙消防處員佐級已婚人員宿舍外,被告轉身發現,除帽并放下手中一樽油。警要求除囗罩放下背囊,搜查發現背包內有一槌丶有兩樽洗潔精、一個鎚、一紮線丶2個藍色口罩丶一呼吸器丶4樽sodium chloride 丶一個護頸物丶一對黑色䄂在褲袋。無合理解釋,被拘捕後保持緘默。

控方是日申請撤回控罪,被告同意案情可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接納被告自簽2000元並向法庭承諾守行為2年,同時繳付是日堂費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