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02中環 #提堂
張(22)
襲警、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控罪:
(1)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中環砵典乍街18號外襲擊執行警務的警員韋鑑洸
(2)被控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兩枝噴漆,意圖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物產

背景:2019年11月2日維園原有「求援國際、堅守自治」集會被禁止,改由過百名民主派區議會參選人根據《選舉條例》於維園進行各少於 50 人的「選民聚會」,而遮打花園「和理摺紙鶴」及愛丁堡廣場的「美國人權法案集氣大會」均有不反對通知書,市民由銅鑼灣步行至中環流水式參與集會,惟三個集會全被強行中止,並在多處發射催淚彈及在修頓球場圍捕途經市民。
張在11月4日首次提堂時,因留院未能出庭;11月5日出庭應訊獲准保釋;12月30日被加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控方呈上修訂控罪(1)加上警員姓名

辯方申請押後4星期,以等候控方文件,控方指會在2星期內交出所有文件予辯方

案件押後至5月14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提訊
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