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20200101銅鑼灣 #提堂
劉(24)‼️ 已還押逾55天
管有攻擊性武器(摺刀、萬用刀等)
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

控罪:被控於2020年1月1日,在銅鑼灣波斯富街62號至68號快樂大廈外,管有1把銀色摺刀、1把黑色萬用刀連黑色套、1把黑色萬用刀、1把銀色萬用刀

背景:2020年1月3日首次上庭獲准保釋;2月21日因遣反保釋條件被還押;2月29日修訂控罪由「管有非法用途的工具」改控「管有攻擊性武器」

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案件押後至5月28日0930東區裁判法院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