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208灣仔 #提堂
陳(27)
管有攻擊性武器(1把縲絲批、1個單指蓮花指扣及1把行山刀)

控罪:被控於12月8日在灣仔柯布連道與告士打道交界,攜有各一螺絲批、單指鐵蓮花及有套的行山刀

背景:2019年12月10日首次提堂,獲 #林子勤裁判官 批准以5000元保釋,其間須守宵禁令和不得離港, #林子勤裁判官 指涉案的單指蓮花指扣「呢個似開瓶器多啲」

控方已完成調查,並提交修訂及新增控罪

修訂控罪:
(1)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被控於12月8日在灣仔柯布連道與告士打道交界,管有一把螺絲批,並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新增控罪:
(2) 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並有所意圖
被控於12月8日在灣仔柯布連道與告士打道交界,管有一把刀
(3) 管有違禁武器
被控於12月8日在灣仔柯布連道與告士打道交界,管有一個指節套

案件押後至6月12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