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20灣仔 #提堂

麥 (18)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灣仔站月台管有一把刀

背景:當日早上有「和你塞」行動,麥與一女乘客發生爭執,警方到場調查在其背包內發現一把刀將其拘捕,女乘客則未有被捕。

不認罪
控方列出共有5名控方證人,但未有時間與控方商討
辯方指除被告外另打算傳召1名辯方證人
將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沒有警誡供詞
控方未能聯絡控方第一及第二證人,故未能向法庭提供審訊日期

案件排期至2020年6月2日09:30在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進行審訊,按原有條件保釋

1. 保釋金$ 2000
2. 宵禁 23:00 - 06:00
3. 不得離境
4. 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5. 居住在報稱住址
6. 更改住址須24小時前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