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案件合併 #1020旺角

D1:謝
D2:區
D3:胡
D4:梁
D5:楊

控罪:

1-D1-D5 非法集結
2-D1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警長x)
3-D1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一塊石頭,一支鉗)
4-D2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一支噴七)
5-D3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警員Y)
6-D3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5條膠索帶,一枝行山杖,一卷黑膠紙)
7-D4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8-D5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一包膠索帶,一枝行山杖)

D2及D4投訴在警署被要求著不是他們的衣物拍照,質疑合法性

安排一日處理D1及D3辨方反對控方的匿名令申請

保釋條件如下:
D1:維持舊案原有條件,另新增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押後至7月8日1430 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