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署理主任裁判官

#1007觀塘 #新案件
D1: 14歲手足
D2: 15歲手足
D3: 高 (18)
D4: 張 (18)

D1: 非法集結、刑事損壞
D2: 非法集結、刑事損壞、管有攻擊性武器
D3: 非法集結、 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抗拒警務人員
D4: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控罪:
(1) D1至D4被控於2019年10月7日在觀塘站A1出口2號升降機外參與非法集結
(2) D1及D2被控於同日刑事損壞觀塘站A1出口2號升降機
(3) D2被控於同日在瑞和街及瑞寧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3B級雷射筆
(4) D3被控於同日在瑞寧街12號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丫叉及鋼珠
(5) D3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錘子、斧頭、打火機、噴漆等,意圖摧毀他人任何財產
(6) D3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差人X
(7) D4被控於同日在瑞和街63號外管有一支噴漆,意圖摧毀他人任何財產

D1及D2向法庭申請禁止報道令獲批,傳媒禁止報道任何可能識別D1及D2身份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地址及學校名稱

D2及D3爭議警誡供詞招認自願性

案件押後至2020年6月16日下午2時30分在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再提堂,期間讓辯方律師闡釋法律意見,就控罪 (6),控方就匿名令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要求控方在6月2日或之前將書面申請遞交法庭及D3,D3亦須在6月9日前作書面回覆

所有被告保釋獲批
條件如下:
現金$1,000
居於報稱地址
每週一次報到
宵禁令00:00至06:00
禁足觀塘站,乘搭交通工具途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