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提堂
馬(17) #1111銅鑼灣 管有攻擊性武器:鎅刀

💛💛撤回控罪💛💛


控方指證據不足,索取法律意見後撤回控罪。法庭大概用了十分鐘處理訟費事宜。

控方引述警方指被告站再示威人群前線想警方防線講粗口,又警方截查時意圖逃跑,更發現其右手持有一把鎅刀是「製造嫌疑」;而被告在警戒下招認。

辯方稱控方沒有沒有以非法集結或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控罪,以上陳述則與控罪不相關。再者,提訊階段就已經撤控,就連提出指控的警方證人尚未上庭作供或受辯方盤問,其他程序亦因撤控而告停,「自招嫌疑」更是沒有理據的。


直播員就較早前內容出錯深感抱歉,承諾以後會小心謹慎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