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D1陳
D2李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 第17條)

案情:於10月6日在大埔道西,D1管有一支鐳射筆,另外,D2被指在大埔道後巷管有一支鐳射筆及一包索帶

保釋條件:
擔保金:2000
居住在報稱地址
不准離港

辯方申請毋須答辯獲准

案件押後至5月28日1430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進行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