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1102灣仔 #提堂
鄭 (21) 、楊 (22) 、丘 (24) 、莫 (21) 、黃 (20)
‼️已還押逾145天
控罪:管有爆炸品
詳情: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一單位,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59瓶汽油彈和79瓶半製成汽油彈

背景:
各人11月2日被捕後原於11月4日提堂,惟因律政司同意檢控書上的名字出錯,各人獲當庭釋放,但隨即再被捕並於11月5日以新案形式提堂。各人當時提出保釋申請均被拒。其後楊、丘及黃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擔保被 #潘敏琦法官 拒絕,還押至今。


已取得最終法律意見,申請修改控罪 (1) 及新增控罪 (2) 作交替控罪
新控罪:
(1) 串謀縱火
(2)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案件押後至4月14日下午2時30分在區域法院提堂

鄭擔保申請:
🚫保釋被拒🚫,交懲教署看管

楊沒有擔保申請,交懲教署看管

丘擔保申請:
🚫保釋被拒🚫,交懲教署看管

莫擔保申請:
🚫保釋被拒🚫,交懲教署看管

黃擔保申請:
🚫保釋被拒🚫,交懲教署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