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一庭 #1031旺角
#李運騰法官  #申請保釋
李(22) ‼️已還押139天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違反公安條例 第33條)

案情:於2019年10月31日在太子鴉蘭里和鴉蘭街交界,被警員在後巷發現相信屬於被告人的背囊,內藏有5支汽油彈,而被捕時他身上只有海報和電話

案件押後至2020年3月30日09:30
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保釋申請被拒,繼續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