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0929金鐘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更改保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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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暴動
案情及背景資料 (蘋果日報,23DEC2019)

獲獎學金到新加坡作交換生至5月9日,上次提堂批准豁免不離港限制至3月12日,讓被告出庭答辯,惟因疫情嚴重,原本聆訊日期取消

申請延長豁免不離港限制、3月16日至26日豁免報到、在5月9日前不須出庭應訊被拒
須交出旅遊證件
申請禁足令豁免海富中心以會見律師及轉乘交通工具獲批

案件押後至3月27日1430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再訊,控方表示將提交文件申請轉介至區域法院,並於4月16日提堂

保釋條件如下:
1. 保釋金$20000
2. 不得離境,交出所有旅遊証件
3. 居住在報稱住址
4. 每周警署報到1次
5. 除會見律師及轉車外,須遵守禁足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