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劉頴匡 (#20200119中環 (1)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2) 拒絕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

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如下
。10k保釋金+10k人事擔保
。不准離港,交出旅遊證件
。在報稱地址居住,如有更改24小時內通知所屬警署
。每星期警署報到2次
。守禁足令

押後至 14APR 1430 一庭

tbc.

仍有其他手足case未開始,希望大家可以留多半陣聲援其他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