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二庭
#1230上水 #判刑 - 蘇文隆署理主任裁判官

王(34) 🛑已還押16天
刑事毀壞(櫃員機及玻璃;1月2日認罪)

被告願意向滙豐全數賠償二十萬,裁判官交由控辯雙方自行處理

求情:
還押期間深切反省,六個月無工作,以積蓄維生,將重新投入社會工作,不再參與社會運動,以供養母親,希望法庭考慮頒感化令,定期驗尿

裁判官決定‼️判往戒毒所‼️,正式定罪,留有刑事紀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