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51
👩🏻‍⚖️嚴舜儀署理主任裁判官
👤AN/19 🛑已還押57天 #提堂(#1118油麻地 管有攻擊性武器:汽油彈)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約50名聲援公眾
手足為浸大哈薩克籍國際生,母親同十多廿名外籍師生到場旁聽,哈駐港使館人員也在庭

裁判官准保釋
條件:
擔保金:10000
母人事擔保金一萬,在港陪同至下次聆訊
兩名教授 各人事擔保金二萬
不准離港交旅遊證件
交與母親共住地址連單位房號
宵禁10pm-6am
每日警署報到
禁足令(彌敦道佐敦道柯士甸道一帶)

押後至26/2 再提訊,到時會知是否加控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