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63/70]

D1 張(23)(🛑已還押逾37個月)
D2 張(21)(🛑已還押逾37個月)
D3 嚴(21)(🛑已還押逾37個月)
D4 李(24)(🛑已還押逾47個月)
D5 賴(29)(🛑已還押逾44個月)
D6 許(24)(🛑已還押逾36個月)
D7 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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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
(1)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D1~D6]
(2)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交替控罪) [D1~D6]
(3) 串謀謀殺 [D1~D6]
(4)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 [D4]
(5)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 [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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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李國輔大律師 、 #于雋謙大律師
D2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3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4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5 #是香媛大律師 、 #余承熹大律師
D6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D7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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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5] 開庭

📍傳召D4 李 作供
🔹主控繼續盤問

D4 在知道屠龍成員被拘捕後,退出屠龍群組,更改TG ID,同意TG 有一組數字係改唔到。

主控查問D4在屠龍群組內的文字和語音訊息,逐句逐句問,問點解咁講?問點解唔問點解?D4 解釋當中有作出觀察、評論、推搪、拗水吹、和轉換話題;整體係唔會參與破壞行為,留在屠龍群組都係作出觀察。

因為內容好零碎,又睇唔到相關對話,省略全部細節,大概總結如下:
- 有參與屠龍的活動、教屠龍成員射箭
- 與屠龍成員的關係
- 邊個成員有收藏汽油彈、收藏在那裡
- 11.12與黃振強在中大發生的事、中大有上千支汽油彈
- D4 鍾意陣地戰,但唔會參與
- 是否同意警方和示威者武力不對等
- 見到黃振強在中大受傷
- 有人提議引入「(鏹)水魔」

主控指D4 與屠龍小隊有相同理念,D4 稱屠龍嘅理念係反對警方使用武力,五大訴求,D4 表示自己無訴求。

D4 作供中提到D1,D2,D3 & Ken 等人物。

盤問未完,將會進入另一話題。

📍案件管理
明天伐表D7 的兩位大律師未能出席,可以由其他律師代表處理文件,如果明天完成盤問,17/7 亦會繼續進行審訊,張官將會與控辯雙方商議法律話題。

[13:30] 休庭,案件押後至明天(16/7) 08:45 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