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七庭
#張慧玲法官
#1208灣仔 #1220大埔 #1208北角
#1208荃灣 #11月元朗
#審訊[59/70]

D1 張(23)(🛑已還押逾37個月)
D2 張(21)(🛑已還押逾37個月)
D3 嚴(21)(🛑已還押逾37個月)
D4 李(24)(🛑已還押逾47個月)
D5 賴(29)(🛑已還押逾44個月)
D6 許(24)(🛑已還押逾36個月)
D7 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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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
(1) 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 [D1~D6]
(2) 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交替控罪) [D1~D6]
(3) 串謀謀殺 [D1~D6]
(4) 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 [D4]
(5) 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 [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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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外聘 #周凱靈大律師 、 #劉允祥 高級檢控官、 #伍永杰 高級檢控官

🔸辯方代表:
D1 #李國輔大律師 、 #于雋謙大律師
D2 #姚本成大律師 、 #陳雅琪大律師
D3 #梁鴻谷大律師 、 #柯愷欣大律師
D4 #林芷瑩大律師 、 #何正謙大律師
D5 #是香媛大律師 、 #余承熹大律師
D6 #陳偉彥大律師 、 #黃思希大律師
D7 #馬維騉大律師 、 #容潔礬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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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6] 開庭

📍傳召D4 李 作供

🔸繼續由 #林芷瑩大律師 主問

李稱無在2019年11月17日去大鴻輝晚飯,無在11月25日去荃灣三陂坊潮興開會,無去泰國。

12月5日無去何文田開會,因為黃振強在較早前講咗去何文田山,當日17:30 黃出咗一張何文田的相片,發覺去錯,因D4 由新蒲崗行去何文田山,行咗好耐好攰,再行去要15分鐘,就無去。

由加入屠龍到12月8日退出,從來無收過炸彈地圖。

12月7日黃振強叫D4去灣仔克街過夜,D4無諗住去,去咗太子酒吧飲酒,唔夠錢埋單,在屠龍群組問人借錢$400,黃振強用PayMe 畀咗$500,03:54 D4 推搪黃振強,叫佢擺條鎖匙在門口,04:23 黃振強再催促D4,D4 無去,返咗新蒲崗工作室瞓覺。

12月8日中午瞓醒,開手機發現有新聞,在灣仔克街拉咗屠龍小隊,在荃灣柴灣角街拉咗D1,心情驚訝,因為係被上門拉,唔係在示威現場。

律師呈上D4 補領身份證的證明文件,證明在2019/12/8 至 2020/6/11 期間,D4 身處香港,持有有效身份證和護照,但無諗過作什麼用途(走路?)。

律師叫D4 解釋在屠龍群組發出某些訊息的意義
在11月14日16:33 「我聲援你哋」
因為早前有人講荃灣葵芳有人死咗警方要去仁濟醫院搶屍,快樂的TT話要殺去仁濟,D4 唔想去,就回覆「我聲援你哋」;張官唔明點解唔想去,又回覆「聲援」,D4解釋係推搪藉口。

「黑警死全家」
因為當日政府公布委任懲教署人員做特遣警察,覺得警察想拖其他紀律部隊落水,做法唔好,就用咗示威時嘅口號回覆,但唔係想警察死。

「啪隻老解」
當日呂大布問“我哋有人在Poly?”,D4 回應“me,呢度氣氛有啲緊張”;Ken“點解?”,D4“唔知”,黃“泊隻狗先”,Ken“迫出老解”。D4 唔想攻擊警方,就轉話題「啪隻老解」,因為無可能攻擊到解放軍,所以係推搪,黃“啪老解做乜”?D4接唔到話題,又轉另一話題講,返屋企瞓覺。

「輸出革命」
11月12日,呂大布傳出火燒天水圍警署嘅影片,D4 回覆有「輸出革命」嘅感覺。

「我最期待的眼鏡訓練呢」
見到黃振強出台灣軍訓內容,有教學計劃檔案,好快咁睇咗內容,見唔到有任何槍械訓練,所以問「我最期待的眼鏡訓練呢」? 百鬼夜行“唔係有咩”?D4 再睇一次內容,確認係有嘅,再問“係咪得一日”?黃回答“眼鏡係基於體能,使用眼鏡要訓練好體能”,D4“我唔想變John Wick喎”,其實係唔想去軍訓。
律師問點解唔直接拒絕?D4 解釋因為黃振強提供資助、支援生活和經濟,唔想失去資助,所以用婉轉方式參與。

[10:21~10:48] 小休
2020年6月11日在家中被拘捕,D4正在電腦房內坐在電腦凳上睡覺,突然房門澎一聲打開,有人進入房間,審訊期間認出當中部分警員身分;5820將D4雙手扣在背後,然後將他連人帶凳推到廁所。

進入廁所後,馮保羅冚臉,問枝槍喺邊,D4答:「咩槍啊?」然後馮保羅再打面,馮:「仲扮嘢,你係檸檬吖嘛,黃振強已經篤咗你出嚟啦」,5820用拳頭打D4的氣門,一路打一路問:「有無呀?」馮保羅話想揾返枝槍,而家唔對數。6314和5820一齊打,6314用着軍靴的腳踢李的左腰,5820用拳打肚,話:「仲扮嘢。」打咗約30~45分鐘。

唔知咩原因,警察離開廁所,剩返一名戴Rolex手錶的警察看守,佢無畀口供,唔知係邊個。一段時間後,警員返嚟,馮保羅向D4講:「而家畀機會你,黃振強已經篤到你應一應,你講咗我哋就淨係告你枝槍,如果唔係你就大鑊」。D4答:「無」。

D4表示,Rolex警察用毛巾揞住他的臉、扯起他的頭髮令面向上,用花灑沖毛巾,D4唞唔到氣,吸嘅都係啲水,覺得好似遇溺緊,吸唔到氣,每一啖都係水,好辛苦,覺得好似窒息咁。D4形容為水刑。

停咗,馮保羅問有無,回答無,警察再施行水刑,期間有人打肚,想D4更加辛苦,吸更多嘅水;第二次水刑後,馮問肯唔肯講,回答想食枝煙,D4表示當時好混亂,想佢哋停,馮答應,攣頭髮警察畀D4食煙,除咗Rolex警察,其他人離開咗。

D4食咗幾支煙後,Rolex警察拍D4膊頭話繼續,馮話:「我哋想搵返枝槍啫,黃振強講晒你哋去西貢行山試槍嘅嘢出嚟,同鴻仔行吖嘛,知㗎啦,依家唔對數啫,而家畀緊機會你」。6314就再向他施行水刑,D4大嗌:「唔好呀」。D4稱想叫佢哋停,因為已經同佢哋講咗我無,但係佢哋都係繼續做。

水刑之後,馮:「你知唔知你依啲係恐怖份子,我而家喺度殺咗你都無問題,喺出面搵棵樹吊死你都仲得。」6314拉D4的頭髮起身,話:「你係咪想玩滾水淥啫啫」?Rolex警察取出手槍,從中取出子彈並放在D4的手心摩擦,話子彈有D4的指模,可以話在D4屋企找揾到:「到時你都係衰藏有軍火㗎,仲會連阿媽都拉埋。」馮又取出手槍,放在D4手心,再用搶指頭:「依家支槍有你指模,可以話你想搶槍,我喺度啪咗你都得,同樣嘅情況可以發生喺你阿媽身上」。

李好驚,發現無見過媽媽,唔知佢係處於一個咩情況,好驚佢會受到好似自己咁嘅對待,佢係一個唔熟悉香港文化嘅一個人,唔知佢識唔識啲情況要點處理,驚佢受到好似自己咁嘅對待,會頂唔住,唔想佢有事,唔想佢被人拉,受呢啲苦,於是求其答支槍在鴻仔度。

馮保羅用電話咗張相,問係唔係呢個?(係),呢個長毛係吳xx,你識㗎啦,第二張相,個大舊衰你識㗎啦,係你哋隊長黃振強,馮、5820和6314分別用電話,開不同人的相畀佢睇,包括身分證、閉路電視截圖,問識唔識佢哋,講佢哋花名,叫D4記住,5820開一張相,話呢個乸乸哋係賴xx,叫Bobby,有去行山試槍,一定要認住佢;之後要求李解鎖他的iPhone,提供Telegram、iPad、電腦的密碼,再教D4一些槍械的術語,如上膛和扳機。隔咗一陣,警察畀飯盒,D4在廁所食飯。

李確認其父親已逝世,他與當時50多60歲的母親居住;回答在鴻仔度係假嘅,係因為佢哋有提過鴻仔比槍,作個答案係想保護媽媽,唔想媽媽受到任何對待。

李指在吃飯後,便一直留在廁所,閂埋門唔知咩事,無見證過搜查,唔知重點搜查隊和警犬隊搜屋的過程,無見過搜查令。

律師展示6314的記事冊,指警員稱係逐個問題提問,包括裝置的密碼等,李逐一簽名確認內容,D4解釋他是一次過簽署記事冊,為了不影響到媽媽,才順從警察的指示簽名,又指其後在上水警署,係一次過簽署三份被羈留人士通知書,同樣是因為擔心媽媽、擔心被打、或再遭受水刑。

離家後被帶到落馬洲警署,馮保羅叫D4寄宿要答嘅問題,在錄影會面中,一定要講到黃振強係屠龍隊長,吳xx畀槍給李,李和小熊維尼行山試槍及炸彈、李叫檸檬,是屠龍成員。D4當時認為一定要記住,唔想媽媽受苦,又怕自己再被打。

李其後被帶到上水警署一間房,其他警察在場,叫他記熟在落馬洲嘅嘢,如記不到或不知道一些案情,可以作出嚟,李表示同意,就做錄影會面。

李沒有向值日官投訴被打,擔心招來暴力對待。在做VRI嘅心態,係要記住馮保羅講嘅嘢,滿足佢哋要求,就可獲保釋;但最終不獲保釋,「雖然唔開心都無辦法,擔心萬一有投訴,阿媽有咩狀況。」

律師展示錄影會面的謄本,D4指出當中內容有真有假,亦有根據警員提供的資料作答。例如:黃振強在Telegram羣組問有無人去行山試槍,D4和D2張xx主動發訊話想去;行山前幾天,屠龍曾在TG內討論試槍。根據警方檢取的TG紀錄,黃無問、無討論。另一例子:試完槍之後拎咗支槍,袋住咗幾日,鴻仔在TG搵我,在雙喜街交收…都係作嘅。

李根據警方提供的資訊作出以下情節:試槍狀況、過程為「輪流一枝一枝咁試」、上咗膛;槍係屬於吳xx;小熊維尼打電話俾鴻仔;警方強調D4必須提及試炸彈;本來唔知黃振強的名字,警察有提過,但當時又唔記得,所以講happy healer 嘅中文名有一個強字;在VRI虛構了128計劃內容,其實D4唔知內容,虛構唔會參與,即時諗原因話開槍危險。

李在錄影會面中指黃振強為隊長,但實際屠龍沒有隊長,黃振強只是其中一名隊員。

李指在VRI中的問題,基本上畀咗個預設答案,所以就話「係」。

主問未完。

[13:40] 案件押後至明日(10/7) 08:45 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