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十八庭
#黎婉姫法官
#1214屯門 #審訊 [20/27]

D1:關(27) 🛑已還押逾54個月

控罪:串謀導致性質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

被控於2019年11月某日至2019年12月1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非法及惡意一同串謀和與D2:徐(27)、D3:何(40)及其他人串謀藉爆炸品,即能進行遙距引爆的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該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控方代表:#林曉敏高級檢控官 #馬宇傑處理高級檢控官
被告代表:#郭憬憲大律師 #鄧灝程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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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進度]

1553 再開庭,4女3男陪審團列席

首席陪審員回答書記問題:
1)已有裁決
2)裁決不一致,是6比1
3)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宣佈被告罪名成立‼️

控方讀出認證口供。

由於本案D2及D3 已經認罪,3人將安排同一日作求情,法庭之前去信二人代表明白最早會在八月中至尾左右,目前未有確定日子。法官指示郭大狀將可以出席日子以書面通知法庭。

1602 散庭

案件將押後擇日求情,法庭會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期間繼續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