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 杜浩成裁判官
林(27) - 遊蕩 #1110觀塘 警署外用手機拍攝出入車輛;背囊撿獲鐵筆、火酒、口罩等物

1457開庭 控方需時驗證被告電話,以及證物4與8。控方申請押後至3月17日。

控方申請增加保釋條件:
- 禁足令(觀塘警署55米範圍)
- 被告亦須每星期報到3日

更改後保釋條件如下:
- 保釋金 3000
- 不得離港
- 交出旅遊證件
- 居住於報稱地址
- 禁足令 (新增)
- 每星期報到3次 (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