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二庭
#林子康裁判官
#0831油麻地 #審訊 [2/2]

上午進度

👤D1: 馬(27)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承上: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2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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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2] 開庭

林官裁定表面證據成立,被告需要答辯。

辯方指被告不會作供,無辯方證人,申請以書面交結案陳辭。

林官指今日有一天審訊,希望辯方今日呈交陳辭,可以不用完整文章。

辯方申請押後至12:00。

[12:10] 書記話辯方申請押後到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