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審訊 [8/25]

上午進度

A1: 林卓廷 (43) / A2: 庾 (35)
A3: 陳 (37) / A4: 葉 (31)
A5: 鄺 (26) / A6: 尹 (48)
A7: 楊 (26)
🛑林卓廷因另案已還押逾31個月

控罪: 暴動(所有被告)

案情:
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元朗站大堂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干犯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 (1) 和 (2) 條。

背景:
2019年7月21日晚上,大批身穿白衣、手執藤條、木棍等武器的暴徒在元朗站發動恐怖襲擊,無差別攻擊手無寸鐵的乘客及途人,市民自衛,最新資料顯示先後有五名軍裝警員到達元朗站,目睹案發情況,竟然轉身不顧而去。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案發後到場,協助受襲市民,因而受傷,事後竟被指帶頭暴動,指鹿為馬,與其他受害者被無理拘捕。本案在2020年8月27日首次提堂。

控方代表:高級檢控官 #程慧明 及 #岑頴欣

A1代表:#黃錦娟大律師
A2代表:#李百秋大律師
A3代表:#潘熙資深大律師
A4代表:#鄭凱霖大律師
A5代表:#周慶澎大律師
A6代表:#黎建華大律師
A7代表:#曾敏怡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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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開庭

辯方向法庭申請增加顯示屏,方便被告睇片。

控方表示要重播昨日的P7M/N 一小段,指出D2 & D5 在付費區內閘機前走動,D2推跌付費區外的一個告示牌。

在播放下一段閉路電視片段之前,控方請法官先睇相冊P13,熟識月台、樓梯、F & G 出口和消防喉位置、垃圾桶的實物相。

🎥P7Q, MFI 15,月台CCTV,總長5分17秒,畫面中間係月台,向屯門的列車停在右邊,左邊係通住大堂的扶手電梯和樓梯,有玻璃欄杆。控方回覆陳官,列車停咗18分鐘,陳官查詢為何停咁耐,畫面見到無人,係車等人,如果早開車,就唔同結果。

階段一:好多市民(控方描述係多名黑衣人)進出車廂,好多市民挨着欄杆向下觀望。

階段二:有一名男子在地上執嘢掟落大堂,另一名男子乙手持垃圾桶蓋,在人群中消息。陳官觀察:佢用手巾仔擒住塊面,右腳膝頭哥紮有黑色帶。

階段三:男子乙同多名黑衣人上車,有人向下掟嘢。

🎥P7R, MFI 16,月台CCTV,畫面正中間係電動樓梯(已經停咗),左邊係樓梯,白衣人在此樓梯追打黑衣人,上月台。控辯雙方請法庭留意片段不同時段位置。

階段一:實時23:00:00~23:02:30,電動樓梯停咗,有人行上行落,白衣人未到樓梯底。

階段二:實時23:02:31~23:05:00,市民開始跑上樓梯,之後有一段時間無人上落,月台上有人挨着欄杆望向下,約23:04,白衣人在樓梯底向上望。

#黃錦娟大律師 請法官留意23:02:31~23:04:36,在畫面左上角樓梯底的白衣人,襲擊緊幾個市民,@23:04:49白衣人手部有動作,頭向上望。@22:05:08白衣人上月台。

[11:05~11:40] 小休

#李百秋大律師 表示不同意早前陳官的觀察「在23:03:03 完全無白衣人上咗月台」,指出在23:03:57有兩名白衣人落緊落到樓梯底,無被襲擊,未能同意係完全無;主控稱睇咗片段好多次,較早前有兩名白衣人陪同一黑衣女子上月台,未能肯定是否該兩人。

階段三:23:04:55~23:05:05 白衣人開始從樓梯上月台。

階段四:23:05:05~23:05:08 有銀色物件從月台掟落大堂

階段五:23:05:08 開始播一分鐘,白衣人不斷從樓梯上月台。

🎥P7S, MFI 17,公開媒體片段,片長約10秒,拍攝到垃圾桶連蓋由月台跌落向大堂,該刻係23:05:05,垃圾桶和蓋在途中分開。

#李百秋大律師 表示唔知垃圾桶係有人掟落大堂抑或意外地跌落大堂,陳官反駁圍欄有半身高,垃圾桶唔會自己跌落去。

#黃錦娟大律師 提出控方早前指月台上男子乙手持垃圾桶蓋,與掉垃圾桶是否有關連,控方:無證據。

[12:20] 終於播完片
⏺️傳召PW1 退休鄧警長 7520,控方申請以編號代替姓名

🔹控方主問
PW1在1983年12月入職警隊,2019年7月21日任職元朗區警民關係科,在2020年2月28日退休;2017年再次做警民關係科,當日星期日休假,在21:15收到元朗區議員和地方人士電話,有關在雞地聚集咗好多人,有毆打事件發生,上網睇發生咩事,立即通知當時上司郭處理總督察(後來更正為姓鍾),並通知前上司陳督察,因為她當時係元朗控制室主管 (District Operation Room),22:22收到自稱林卓廷的電話,認得佢聲音,所以無懷疑,林以手提電話至電PW1的手提電話,告知PW1的電話係元朗區議員黃偉賢給予,林問係咪鄧警長呀?話元朗有人聚集,發生追打年青人事件,問警方有幾多人手,點樣部署,要警方去處理事件,佢話在九龍,坐西鐵入緊嚟,支援年青人。

PW1稱因唔知警方部署,唔知有幾多人手,所以當時無答,回覆叫林千祈唔好入元朗,雞地有打鬥發生緊,由雞地去元朗站保護你要時間,會火上加油。林回覆「我唔使你哋保護」,就收咗線。通知當時主管和前上司,簡單講林坐西鐵入緊嚟,再打畀黃偉贀,叫黃轉達叫林唔好入元朗,黃話無能為力。PW1 感覺奇怪,因為唔知有幾多人手部署,唔知有幾多人當更,唔應該搵我。

[12:45] 主問完,案件押後至14:30 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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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
一、昨日控方話只有幾分鐘片段,今日攪咗兩個鐘;
二、審訊期間林卓廷揾律師團隊人員,被陳官指責,要跟法庭規則,有嘢講要舉手,待法官批准;
三、如果警方早在雞地出現,就唔會有元朗恐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