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缺口離開
四大出口都無法離開,其後想沿育才路搜尋沒有雜身阻塞及冇示威者的缺口離口。其後女友來電,指回到家中,我同佢講唔好擔心 就算冇路 都會等到聽朝 相信警天光前會平息衝突 因為聽日都要番工。
兜了一圈,見同暢運道好大分別,好平靜都搵唔到路,便返回平台,想找個沒有人的位睇下網上消息,睇下何時解封。
當時約1130時在VA core對出。坐底後想取手機,發覺褲袋入面既電話謙失。好害怕,全部紀錄及與女友旅行既相都在手機內,在理大兜圈影既相都遺失。 也倒晒背囊的東西出來搵,見有深藍風褸便穿上,也搵到並將頸套掛在頸上,因之前經百步梯都噴到刺鼻味。

▶️第二次走入A core
約0100時,因平台有鐘可望到時間。執完背囊沿育才道去找手機,最後仍找不到。中途遇見記者,向他借手機打番自己,電話通了,但未有人接聽。
當時不知所措,想回家,其後走到百步梯暢運道想觀察衝突是否平息。走到百步梯後見仍平息仍有煙,比早前味道更濃,於是用頸套,試下可否遮一遮個味,最後發現遮唔到。 最後都無法離開,認為上回校園會安全。至於頸套則掛在頸上。
之後去過尖東橋及紅火橋仍然無法離開,做往體育館休息。當時約0230。
館內百數人在休息,由於不想與他們一起。便去飯堂找個少人地方,休息片刻。

▶️飯堂休息
約0300時,見飯堂內有直播有記者,問另一記者借手機聯絡女友發報平安,同佢講唔見電話先覆唔到信息,等警平息後,就會行出去離開 。
當時見飯堂有護目鏡及未開封的濾濾,因記得早前用頸套都防不到,所以照攞。其後得知自己只取了濾芯,當時只想攞完就塞入袋,以防不時之需,之後也沒有用過。

▶️再次經A core離開及被捕
幾0500時,見直播畫面顯示A core範圍平靜,認為警方可能平息衝突。便離開飯堂沿育才道行去A core想離開。見天開始光。
離開時,暢運道科學館道尚算平靜,大字字也不見衝突,就如本算計畫,跨過暢運道往科學館道行人路。
當急步走到行人路,聽到槍聲後,有煙霧係旁邊散開,因裝備,隻眼好辛苦。
見暢運兩邊都有人衝來,眼鏡被撞跌,本能反應走入校園,認為較安全。 之後轉身面向噴水池向校園,急步行幾步,突然比人從後襟底。是在行人路被襟底,沒有戴手套。
其後有人捉住我個頭噴液體,感覺很刺熱很痛。他們很大力襟我落地。有人大叫「警察咪郁」有幾個人用木棍打背。其後被人面朝天背向地拖行。 有向他們表示好辛苦,眼好痛,索得好緊。一段時間後,有另一警過黎洗眼同換索帶。

▶️影證物相爭議
其後被帶到警署,見完值日官後被搜身,去到帳蓬物體除去身上衣物,只淨底褲。 其後帶去影相,以不同角度及持不同的備影相,例如背囊手套。
只記得有一男一女警負責影相,因為當時無戴眼鏡,所以認不到人。 當時男警叫我攞一大袋證物袋等影相。

🗣林官關注為何佢叫你做乜就做乜,又肯戴手套。明明跟據你證言,講過從來都沒有戴過手套。 被告指第一次被捕,不知可以拒絕警方影相要求。確認沒有聽過警察講過該權利。

▶️FYP
主題變疫情下的香港,即善終服務冇做,社會議題又唔做。因自己對社會議題也不太熱忠。
整份報告由自己撰寫、排版、影相。

▶️有否邀請女友作供
與女友在案發後分手,當時女友封鎖了自己的全部聯絡方式。 上過女友家,其父母表示搬走了。無法找到女友作供。

🗣林官關注最後一次實體面授科程的日期。
被告指2019年11月便沒有面授課程,其後再沒有面授,直到畢業。 再次踏足便是交實體報告。
林官再問全組有多少人。被告回答兩人,由我交,成份報告都是自己負責。
12月分手後因搵唔到女友,沒有與她商量報告。

辯方最後向被告指出:
-有沒有參與或鼓吹暴動? 沒有
-在裏面有沒有同人傾計,除了2次借電話?沒有
-有冇任個時候走出暢運道行車路?沒有

🗣林官問最遠走到邊。被告答噴水池對出行人路,靠近行車路的一旁。

🔸D2辯方盤問
被告澄清飯堂正確位置是在VA core

控方需時整理內容,申請明早才開始盤問,預計半日。
林官呼籲各大狀今日有時間整理下,有甩漏可明天處理。

明早09:3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