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當時不知消息真假,自己聽到此消息無試出唔出到去,被告留在canteen 20-25 分鐘,有一路睇直播,及後認為留體育館好d,23:00便離開canteen 往體育館,當時心態不知所措,後悔,頭傷無感痛,但有乏力感,見一枱上有乾糧,拎了媽咪面和Mn M 朱古力。

之後坐回位食,及後睡著了,估2315-20 訓,當時半醒半睡,途中有去canteen 睇直播,當時0230,見直播畫面情況顯示a core照舊混亂, 睇左5-10 分鐘,認為離開不到,便再返回體育館休息,有訓,0445醒左,因聽到有3人說行出去試下不同出口能否走,自己有問能否一齊出去並問對方時間,所以知當時為0445。

▶️與體育館三人一同搵出口 ->計劃v core 爬出去+ 戴上了手套 -> 改路線往A core

對方接受被告所請,並指想去創新樓。被告指該三有一人黑衫,一白衫。對談中認為對方係理大學生,因為似熟悉校園。被告跟隨三人,三人有指可能要在v core 創新樓爬出去。

行出至va上平台時,該三人在地上拎手套,被告自己知要爬所以也有拎並在其後往v core 時戴上,記得該手套好污糟,而當時地上有很多手套。

及後見有另外3人從v core 向自己反方向過來,原本和被告同行的3人有問對方v core 出唔出到, 該3人指不能。但原本和被告同行的部分人還想在v core 試爬出去。於是原本和被告同行中有一人和被告決定加入剛從a core折反之3名人士,一同五人出發。

▶️A core 被捕

到a core 樓梯前,被告記得好暗,有水馬阻視線。當時有成功穿過水馬到地面,但樓梯位好多雜物,當時見旁有人,但無行出去行人路。當時被告頭傷無痛,已無紗布蓋住。

一行五人,行至a core 百步梯底。被告和原本同行之人跟隨住a core 折返之三人,行到行人路 ,見十字路口水炮車射水中。形容巴士站行人路 情況混亂,馬路有示威者約2x人, 黑衫有頭盔,續指嗰時見唔到佢地做跟咩。

被告和原本同行之人跟隨住a core 折返之三人向科學館道行,行了1-2秒差唔多踏入馬路,突然有bombom 聲,後知係像膠子彈,見10 字路口有約五十人全黑打扮有頭盔湧回poly 方向。被告指當時反應唔到,距離該群人約5-6米,並於自己右手邊。

及後隨即看到科學館道有人跑向自己,黑衫為主,自己也轉身跑向a core,但一轉身已見有警察拎住警棍在自己面前,並向自己揮動警棍,彼此距離一個身位,當時自己雙手保護頭頂,並跪底向下望,因此睇唔到周圍環境,此時頭套鬆脫,令早前在行出行人路時因有tg味戴翻之頭套,變為掛在頸上。

▶️被警棍打中 並拖行

警將被告㩒在地,面朝地,反手上索帶,被告唔知附近有幾多警察,警棍有打到手和頭前,無察覺有幾多警員在自己身旁。

當時被警察拖行被告到馬路中間石壆位置,拖行時面朝地,警員捉住被告背包手抽位。面有接觸到地面,撞到地下,左邊眼和臉感痛楚,於被捕後拍攝的照片可見,左眼於和腫了,左面擦傷。該警員叫被告自己起身,當時被警橋住左手,被告當刻發現唔見了一隻鞋,懷疑被拖行時唔見的。後帶到科學館花糟正式拘捕

🌟-拘捕後被告到廣華醫院神經科接受治療-

▶️証物:
被告確定以下為進入理大衣着:
黑色背囊, 黑色鴨嘴帽(全程掛在脊書包,無用),黑addidas襯衣,黑短褲
另有:
黑頭套(準備第4th 離開時拎的,詳見上文)
手套(指知要在v core 爬出去時在平台拎的,詳見上文)
一隻雜色運動鞋(另一隻懷疑被警員拖行時唔見的,詳見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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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後相片:
- 頭上見有蹦帶(被告指由警方包扎,頭後見有血蹟)

📌[1543完]
D12主問完  -  明0930續
控方明天將開展D12盤問,預計2小時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