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1118理大 #審訊 [28/33]

D2: 盧(21) / D4: 鄺(20) / D7: 柯(18)
D8: 陳(29) / D12: 吳(18) / D13: 黃(22)
*案發時年齡

控罪:
(1)暴動 [D1-18]
控罪指他們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理工大學、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7), (11), (14)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D2, D7, D12]
(19)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8]

背景:於2019年11月19日首次提堂,D4及D9的保釋申請被拒,D4一直還押至2020年3月18日,於時任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席前獲批保釋。

主控: #林芷瑩大律師 #余祖晴大律師
D8代表律師: #藍凱欣大律師

————————————————
[ 上午內容 ]

📌傳D4作供

🔸主問內容

▶️背景
被告案發20歲,現年23歲。辯方透露被告有一宗關於2019.9.8 公眾秩序之案件,終不提證供起訴判簽守行為,案發其間有保䆁在身。辯方續指被告因此不會大膽接近警方防線。被告番珍珠奶茶鋪年幾,月入4-5000。自己開支2-3000 ,至2019年11月無番工。

2019年11月17日,被告下午2-3點起身,家住青衣。1600 左右出門口打算前往加連威老道一間滑板店買滑板, 夜晚再住南生圍踩板。被告答巴士往青衣地鐵站,約1700從佐敦站D出口出,行了去柯士甸道,出佐敦因該區小店食嘢較尖沙咀平。續指家中無飯食,因父母早上5-6已出門。

被告指滑板貴,想省錢,亦知滑板店近poly ,於是諗住去poly canteen 食飯,再去滑板店買板。

▶️出門衣着:
黑色長袖露臍衫,鬆身長褲,黑色vans鞋,黑色細jansport 背囊(辯方透露警方後來撈亂左另一背囊為証物),袋有化妝品,2000現金放在袋前格(4張500蚊),8達通,有線耳機,貓零食和狗糧,因南生圍多流浪貓狗,平時去都會餵。

▶️穿黑衣著原因:
被告解釋黑色長袖露臍衫係新買,踩板出汗會有汗漬,買黑色較不顯汗,個日踩板所以穿,加上新買想立即穿,黑褲係襯衫用,黑白vans 鞋係踩板鞋。

▶️為什麼想去滑板店
呈上兩則滑板店的IG POST
於11月9日的一則貼文,被告指入面的板好靚好中意。11月12日再有post 便感心動,諗左幾日買唔買好,因$1-2000有啲貴。自己平時踩開long board, 但此是短板skate board。

想買短板因8月尾被告為滙豐伙伴計劃 拍左一則廣告,拍3個鐘有$2000,感到開心因有人欣賞其技能,所以想在興趣上再加以投資

之後2019年6月有人搵被告casting但失敗了,被告估計對方想搵skateboard (短板)女仔,因長板屬小眾,所以想學skateboard,可以有多d機會

▶️行程及入poly canteen原因
約1700從佐敦站D出口出,行了去柯士甸道往
柯士甸路,想在附近搵平宜小店食飯,預算$3x,但好多店已關門,便行出去天文台道,有見未開之餐廳但價錢貴,約1710到漆咸道南。

被告指見有學生往加連威老道方向,有d拎電腦,認為他們係去poly。續指自己出門時睇滑板店位置知喺poly附近,而案發前幾日睇過一報導指poly內有人煮飯派飯,自己當時肉赤買$2000板。當時無番工無收入,亦不會問家人拎錢,如買完板只淨$3000蚊,用到頂多2個月,所以想入poly食飯省錢。見有市民學生向加連威老道行,認為安全。

另被告指有諗一新收入來源,作youtuber 教踩long board 和 skate board ,和教化妝吸引不同觀眾,提高點擊率,增加拍廣告機會

被告知有衝突在十字路口發生,但見無衝突畫面。雖當時自己位置近滑板店,但想食左野先,拎來拎去好煩,指入poly食完先出嚟店都未關。

被告至康宏廣場時,即科學館道加連威老道交界,到有蓋巴士站見有約10名警察企,指旁邊的人可自由進出,被告也有經過,最近同警察3米,也無事發生,接住便去康達徑,從A座入poly,面向百步梯沿行車路育材道行 ,約1730見1記者,便問canteen 喺邊,記者指隨育材道行5-8分鐘會到va canteen。被告1740-45 到達canteen。

▶️1117前對理大之認知/安全評估
無突別留意,但有睇新聞。知悉暢運道和漆咸道南交界衝突,隧道收費廣場有人破壞。當時被告認為poly入面係安全,因認知暴動係掟火行為,應是在室外地方發生,指無見有新聞顯示室內有火。續指有睇過相有市民在poly內出現,所以認為poly係安全,尤其canteen。同時理解認知大學係對外開放,認為可以自行出入。

▶️進入poly及後首次離開理大
被告指早前有7-8人行向poly,有5-6名係學生,有牛仔褲白色衫,所以便跟學生行,當時已有入poly 念頭,但見巴士站有警察,但無阻,認為係安全可進入。

在近百步梯時見暢運道當時係膠著狀態,無見有火,遠處在暢運道和漆咸道南交界有約百個示威者和一般市民。

搵到canteen後立即排隊攞飯食,見內有20-30食客。自己叫了雞髀,粟米班腩飯同菜。約1810食完,poly canteen 有電視直播顯示暢運道天橋有衝突發生,有示威者縱火。被告認為和入來時畫面不同,如此時出去怕被捕,諗住睇多陣直播看會否緩和,睇直播至1900。

被告指等左好耐,諗住由原路往a座走,經過a座噴水池往暢運道巴士站,此時被告已出了poly,在巴士站,見想走方向有警察處介備狀太,認為無可能亦不敢走。

亦見康宏廣場有蓋巴士站有1x示威者罵警察,認為如果照行會被拉和立即還押,基於認為不能很快走到所以入番canteen。

▶️返回理大
canteen入面枱有堆食物和衫,成座山禁高,自己拎左繽紛樂,因平時唔捨得買來食,之後喺孫中山銅像坐左陣,覺得涷,便去番canteen ,19xx時拎了褸(近似被撿助之外套)和一完整防毒面罩,因當時有示威者叫摭番個樣, 自己不想再作交流於是拎了一防毒面具。及後去了銅像休息研究點戴,並求期戴住,外套此時有穿上。

被告當下唔認為自己似示威者,因無示威者穿露臍。當時很驚所以打了給踩板男姓朋友(葉xx)指自己走唔到,怕行出去會被誤當示威者並還押。朋友指自己不是poly學生幫唔到。

被告指父母有責罵自己一宗於2019.9.8 公眾秩序之案件,所以今次不敢打給父母,亦不認為能協助只會罵。

被告續指諗住等本身入poly條路無警察便離開,期間有睇直播,見衝突無停過,所以打算在canteen 等出面無警察先出去,認知21:30滑板店關門。22xx睇到消息指知警察入poly拉人會告暴動 ,於是搵左間房躲,事後知係soc 房,即va最頂層,諗住呢埋因不熟理大,怕警察突然入poly, 自己也想避免同示威者接觸,因唔相識唔知佢哋會做咩,之前從手機知理大有鬼,即警察,也怕示威者認為自己是鬼。

在房間等至22xx,中途有人入來,自己扮訓教,背向他們。防毒面罩一直戴住,至入了soc房有除底至隨後有人入來,便一直再帶翻住。

▶️被檢取証物議題
iphone:放在右前褲袋,身份證放於電話殼內
殼有stand with hk字樣
購買此殼原因:認為便宜,於深水埗特賣場10-15蚊一個,加上當時對香港人身份有歸屬感。於被捕1-2個月前買。無帶銀包習慣

黑頸套,黑腰包,灰色膠手套:無戴出街,亦無仼何形式管有

於證人警員57179流水薄中顯示被告有$840.7 (最終此項證物失去蹤影)和有一樽水,被告皆否認有以上物件,也無帶出門,重申只有2000 現金在袋(最終也不見終影)

警員14033指被告有火機,被告指無仼何階段曾管有。(早前審訊,此證人確認有正式檢取一個火機為證物,唯最後於證物相和呈堂證物之中皆失去蹤影)

警員9758於會面記錄指iphone 在被告背包中,被告指無仼何階段有放入背囊。會面記錄亦指被告以圍巾摭蓋口鼻,被告否認。

3m 灰色膠帶:
出門時無,11月17日入poly 約19xx才有,並連同防毒面具

黑色背囊,橙白tee,另一圓領衫,啡灰銀手套,黑灰紅手套,冰包,生理鹽水:
被告指無仼何階段以不同形式管有

baleno 外套:
不確認是否屬於自己,解釋自己在poly拎的外套有膠圈吊牌,認為是新的外套,自己扯甩左個牌(膠圈尚在),指證物外套則不見有膠圈。被警察攔截時有著拎取的外套。自己無穿外套出門。

長袖露臍衫,長褲,vans :
出門和被警察攔截時有著住

📌D12律師指被告巴士站突然休站至8月31致今天遲到了7分鐘,林官指本身預時間也很炆水,並警告被告。

D4主問未完,下午1430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