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到地上物件是衫褲之後,他的好奇心已滿足,加上認為吳小姐就到,所以調頭返畢打街會德豐外。約15:00吳小姐來到會德豐附近,跟他說肚痛要去廁所,他自己不知道哪裡有廁所,而她記得遮打大廈有女廁,要經環球大廈與遮打大廈之間的天橋前去。早前庭上各方得出共識,在二人出現之前有片段聽到人嗌「返嚟喇,要人呀」——當時他在現場聽不到此呼召,而他和吳小姐沿畢打街行去天橋亦與呼召無關。二人是行馬路而非行人路,因當時多人行馬路,包括穿便服的人和記者,而且吳小姐急住要去廁所。事實上二人有上天橋、有去遮打大廈,吳小姐亦有去廁所;隨後二人就沿天橋返畢打街。之後本打算原路返D1出口,但吳小姐記得干諾道中有較D1出口更近的地鐵站口,惟有騷動發生、有人擔遮,所以沒有繼續行過去;他估計當時騷動位置與他們相距約20米。有片段影到二人身影,他指當時是離遠在找地鐵站口,找不到故返D1出口,但不成功,因為沿路聽到有人話中環封站;由於不知消息真偽,他們就上網查證,並搜尋離開現場的方法。他們的移動路線與「企疏少少」呼召無關,他亦沒有印象聽過。他們行到遮打大廈行人路,在欄杆附近用電話上網search。片段可見二人身後有一名格仔衫女士——女士有跟他們說話,他已忘記內容,但自己沒有理會對方。

干諾道中橋底有煙,他感到驚慌,於是向皇后大道中方向後退;他見到畫面中的火堆,當時更聽到爆炸聲,於是更驚、再往後退,同時有黑衣人向畢打街方向行。他估計是該些黑衣人縱火,所以沒有跟黑衣人往畢打街方向,而是跟隨西裝人和記者去廣告板位置。他和吳小姐在廣告板位置停留了大概一分鐘, 因爆炸驚魂未定不敢亂行,只跟西裝人和記者向遮打道方向移幾步,離開畫面。他有留意到擔遮黑衣人塞住畢打街德輔道中交界,所以就跟記者往德輔道中行,之後聽到槍聲,記者跑,他亦跟隨走向雪廠街。跑到電話亭位置時,他見到一起跑向雪廠街的人調頭,所以跑返畢打街,當時不見有警察。

他在逃生出口凹位附近見到畢打街有警察衝緊過來——前方有警察,後方有其他人跑,他感到和吳小姐好像被夾成三文治;他們在凹位停低一陣就有人湧向他們,於是他們也走入去。他們得悉戴口罩犯法——雖然他自己有合理辯解戴口罩,但不想被警察誤會,所以一起除口罩。

從離開會德豐外畢打街位置、直至被拘捕一刻,他的角色是旁觀者。他沒有於任何階段使用過武力,也沒有威脅使用暴力、沒有意圖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沒有促進或鼓勵他人使用暴力、沒有意圖促進或鼓勵他人使用暴力,亦沒有意圖藉留守以壯大聲勢。

辯方主問(應該)完成,D9會有盤問。

案件管理
法庭明天會先處理7位認罪被告的求情,控方認為部分被告的案情需要播片,不計討論環節估算需時不多於一小時,但目前無法預計實際上何時會完成求情。(李官與程主控甚有默契,一致認為明天求情時長很大程度取決於馬維騉大律師之陳詞。)無論如何,「減刑陳詞一完就繼續審訊」,即是各位不認罪被告及其法律代表明天同樣需要10:00到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