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處案發現場原因 案發前一天上司告知他地盤圖則已獲批,而該兩套各80張、A1大小的圖則共重約六至七公斤,他要和吳小姐返灣仔寫字樓帶圖則到葵涌地盤;上司18:00下班,所以他要在18:00前到地盤,然後接替上司負責監工至21:00。辯方呈上相關監工紀錄,文件上有羅先生、吳小姐及另一名同事的名字。11月12日的紀錄上刪了,有同事名字簡稱「P」字,並寫上「cannot come to site due to traffic disruption...」他知道字句由上司所寫,不知道上司這樣寫的原因;當天他在中環被捕,因此沒有上班。11月13和14日的監工紀錄不是他填寫,因他被警方拘捕後仍在扣留當中;15日他已獲釋,但需時平伏心情未返工;18日的紀錄就是他復工後所寫。
⭐️片段客觀描述 辯方播放多條畢打街現場片段,包括有人群叫「721唔見人,831打死人,10月1槍殺人」、「沒有暴徒只有暴政」、「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等口號;主控為相關畫面加插以下描述,獲辯方同意:記者戴「豬嘴」和頭盔,只有包括羅先生在內的少數人站出馬路、他身旁大部分人士都是站在行人路,而當時四條行車線並沒有太多示威者。有片段顯示爆炸導致火光出現、畢打街與干諾道中交界有火堆,看似有煙從火堆飄出;畢打街德輔道中交界出現催淚煙,置地廣場閉路電視片段見到羅先生與吳小姐戴口罩出現、向雪廠街行,另一鏡頭則拍到二人向畢打街跑,直到Tiffany店舖位置收慢腳步,另一鏡頭見到二人跑到逃生出口前方後脫下口罩,其後有其他人士走向逃生出口,二人就一起走入出口的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