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未能驅散暴徒,上司下命「Go go go」,於是自己衝向莊士敦道譚臣道,估計莊士敦道譚臣道有二百人。期間發現一男子穿黑色短袖衫2邊有3間,穿黑色長褲,在莊士敦道譚臣道路邊徘徊,第一眼見到此人是在馬路上。汽油彈在兩三百米外落地有爆開。主控要求下PW3在地圖畫下汽油彈位及第一眼見到男子位置(x及x1)其後自己在譚臣道路邊行人路上從後截停該男子,該人反應平靜。自己撘住膊頭控制,由於PW3及男子沒有防毒面具,於是2人橫過莊士敦道去聯發街路口。D1代表不反對男子是D1但將爭議截停位置,同意P133a(15)截圖可見男子即D1,旁邊控制警員為自己,正帶往聯發街,當時左手拿該男子背囊及自己盾牌。Now新聞截圖左邊P134a(18),同上圖差唔多位置,D1被命跪地上,由於發現附近十米左右有四五名黑衣戴豬咀人士,一分鐘後將D1帶到機利臣街較安全再命D1第二次跪下,播放精華片段見到PW3拘捕D1後情况,但拍不到上面提及黑衣人。P135 a(12、13)截圖,見到PW3及D1相中2人在天地圖書館外。之後PW3呼吸困難不舒服在莊士敦道18號將D1及其背袋交第一小隊 PC14921處理。 🔸盤問 ⏺D1代表 同意只在2023年7月13日做了一份口供,另自己記事冊也有文字紀錄。口供寫下7月12日接到灣仔反三合會隊員通知要為本案協助調查錄口供,不知為何原因要求。調查警員當時有播放12段片段自已看,自己亦翻查個人記事冊紀錄才填寫口供。同意口供是只根據12段片段及自己記事冊而寫。確認本案紀錄在記事冊由44頁至48頁,「補錄灣仔及中環掃蕩詳情,於1701時於大道東機利臣街form check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