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李慶年法官
#1112中環 #審訊[2/30]

D1:葉(22)/ D2:歐(23)/ D3:楊(24)
D4:傅(25)/ D5:羅(24)/ D6:鄭(22)
D7:潘(23)/ D8:楊(17)/ D9:吳(23)
D10:黎(17)
🛑鄭因另案服刑中

控罪:
(1) D1-10暴動
同被控於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11) D1-10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
各被控於同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分的蒙面物品,即D2-3,D5,D7-10使用一個口罩、D1,D4,D6使用一條圍巾。


[10:08開庭]

李官向控方確認6位被告屬排審後認罪,並指只會有1/4-1/5刑期扣減。李官指本星期如進度理想,往後有可能會選取9-2為開庭時間。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包括名被告衣著,並指D8 在北角警署警誡下,稱知悉有「和你lunch」所以前往中環。

李官向控方確認各被告是否屬於蓄意留守,壯大聲勢。控方指4人都有蓄意留守,壯大聲勢,而除D9外其餘被告更有多於此之行為:

D3:某階段顯示有行為曾主動參與,即在巴士被破壞時有在旁開傘;見D3曾俯身似執野,環境見旁人執磚 ; 指D3手執環保袋看似有重物,並行去畢打街隊道方向,環境見有其他人向隧道方向掟磚。

D5 : 雖然長時間戴口罩,但疑有參與嗌口號,包括「黑驚死全家,香港人報仇」,見口有郁動節奏相若,此行為等同煽動。亦當有人指防線傘陣不夠人時,見D5在附近出現,屬支持行為。

控方指D5 和D9 認識,質疑有否叫朋友參與,有否煽動人參與。

D8 : 大部分時間行黎行去,現場有1朋友一齊但無被捕,1526-27見D8 指向火堆,有手勢作溝通,屬鼓勵和支持的行為。並指D8有手勢帶引指揮其他人途跑,屬多於蓄意留守。

D9 : 片段影到D9 於1504先出現,和D5同行,當現場叫要多d人時,見D9 和D5出現在傘陣後。

🗣李官向大家講下旁聽禮儀:
指唔希望拎手提電話出黎,被告可抄筆記,法庭內可飲水,犯人欄不可用手提電話,急用都儘量用法庭wifi。並提及初心,建議大律師抄筆記,不要依賴錄音。

小休後保安向庭上人士指示要收起手提電話。

控方讀出承認事實,並將播放2小時影片。

📹now 新聞片段
顯示由畢打街交通正常,未有聚集到見有示威者聚集。有人破壞交通燈,並以傘阻擋鏡頭;示威者在馬路阻塞交通和聽到響安聲,目測約200人(辯方指約幾十至一百人)

🗣李官叫大家「科學d 」, 指1秒有26格,叫大家做功課數人頭,續指片段有75秒,請控辯睇過千格再講有幾多人.........................
控改口指約100人,辯方指可接受。

續播片,控指如唔參與可上天橋,片段可見人群有明顯比照,而片段當中有人叫「大家塞十字路口」,與行動吻合。片段見雙層巴士被破壞噴黑;畢打街馬路上有垃圾桶及木板起火;有示威者設路障;路面乾爽但可見有人持傘,傘下有戴口罩的人;推段有人挖磚並以傘作阻擋;干諾道中車路有人設路障;見車路有改裝膠管內有鐵釘;警車出現在干諾道中。

未播完片,下午續。

📌下午1430續審,仍需報料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