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區域法院)
#彭亮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2中環 #審訊 [1/30]
D1:吳(25)/ D2:陳(25)/ D3:陳(22)
D4:李(24)/ D5:蔡(23)/ D6:林(23)
D7:陳(24)/ D8:梁(24)

控罪:
(1)D1-8暴動
同被控於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9)D1-8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
各被控於同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分的蒙面物品,即D1-2,D4-7使用一個口罩、D3,D8使用一條圍巾。

(10)D2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德輔道中置地廣場外,管有2支大麻捲煙,即共1.22克草本型態的大麻。

(11)D5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控於同日,在中環德輔道中置地廣場外,管有啡黑色槌仔及46顆彈珠。


答辯:
D2, D5, D6就控罪(1)認罪‼️

D1, D3, D4, D7, D8就控罪(1)不認罪。
D1-8就控罪(2-9)不認罪。
D2, D5, D6同意案情, 控罪(3), (6), (7), (10), (11)存檔法庭。

案情撮要:
控辯雙方對5月2日提交的案情撮要有修改, 呈上修訂本。

2019年11月12日約1218時, 示威者在畢打街與干諾道中交界阻塞交通。1230時警方組成防線, 1252時警方舉起藍旗及黑旗, 向示威者發出警告。1256時警方舉起橙旗及黑旗。警車離開現場時示威者向警車投擲磚塊。示威者破壞元氣壽司及吉野家。示威者聚集於一起, 舉起雨傘, 破壞交通燈。示威者叫口號如「好仔唔當差 當差正仆街」「香港人報仇」等。示威者破壞巴士, 部分人舉起雨傘掩護示威者的行動。

兩名警署警長(PW4, PW5)看見畢打街有路障及火堆, 追截示威者, D2, D5, D6於置地廣場被捕。不同警方及媒體片段拍攝到相關錄像及截圖。

控方會於餘下審訊中播放片段。所有求情判刑押後處理, 於原定審期最後一日, 6月27日0930認罪被告需到庭, 視乎審訊進度另定求情判刑日期。

D2, D5, D6撤銷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