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張慧玲法官
#1031旺角  #不服定罪上訴

蕭(28)

控罪:
(2)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控於2019年10月31日,在旺角太子道西146-148號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萬用刀,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詳情:
控罪二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5月25日被判處監禁3個月,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https://publielectoral.lat/s/youarenotalonehk_live/1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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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此階段不適合修改控罪,亦不適合發還重審,裁定被告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撤銷🎊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