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831銅鑼灣暴動
裁判官:羅德泉
第三案

陳XX及其餘6名被告
保釋條件更改:
D5 申請撤銷離港限制,呈上歷史系教授信件證明因學習而需要出國,法庭指該信件應及早交予控方及要求更詳盡的資料 (暫不處理)

D6 申請單次離港 (被拒)

其餘按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1月8日上午 呈交移交文件 (區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