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831銅鑼灣暴動
裁判官:羅德泉
第一案

余及其餘七名被告

保釋條件更改:
D5(即陳社工) 控方指於保釋期間於灣仔因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被捕,法庭容後考慮是否給予更嚴厲的保釋條件

D6 申請離港被拒絕提出,裁判官指因出發時間較下次聆訊為後,現階段無司法權處理,因而留於下一次聆訊處理

其餘按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押後至2020年1月8日上午 呈交移交文件 (區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