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1208銅鑼灣 #答辯 - 林子勤裁判官

林(27)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一對護目鏡、一個防毒面罩、一個板手、一把鉗)

案件押後至 2月4日下午2時30分

批准保釋
- 保釋金港幣2000元
- 不得離港
- 須到警署報到
- 宵禁2300-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