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六庭
#練錦鴻法官
#求情 #判刑
#0929金鐘 #暴動

A1:梁(22)/ A3:朱(31)
A4:劉(21)/ A7:楊(18)/ A9:朱(23)
🔴各被告於審訊第一天正式承認控罪,已還押一個月

控罪:(1)暴動
同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在港島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分拆成五案審訊,本案為案件四。

*A2:鄧(20)/ A5:林(32)/ A6:劉(36)/ A8:林(30)
另外四名被告不承認控罪並已完成審訊,案件排期於明天1月10日上午10時於區域法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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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 #周凱靈大律師

1018開庭

#練錦鴻法官 向控方確認9月29日金鐘的情況,警方及傳媒錄像拍攝到17:20:52-17:26:18時於金鐘道,在力寶中心近添馬道東行線上曾發射64枚催淚彈及2枚燃燒彈。同意當時有示威者在政府總部使用橡根。

當日有和平遊行,路線由崇光百貨公司沿夏慤道到政府總部,本案被告於金鐘道被拘捕,與夏慤道相差175米。#練錦鴻法官 指被告當中沒有人指稱自己打算跟隨和平集會去政總外。

A3 辯方代表指被告只是在金鐘道被拘捕,並無指稱曾參與和平集會;其他辯方代表律師無補充。

各被告早前已存檔書面求情陳詞。A3代表律師就背景資料補充,A4及A9新增一封由被告人親自撰寫求情信。

法庭決定會一併將認罪及不認罪一併處理,案件押後至1月13號早上10時判刑。

1036 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