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七庭
#鄧少雄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20200524銅鑼灣
#審訊 [3/11]

D1 :唐(31)
^以上為案發時年齡

控罪:

2)暴動 [D1]
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與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參與暴動

3)有意圖而傷人 [D1-D4]
於同日同地意圖使陳子遷身體受到傷害 (傷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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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進度]

📌PW7 市民證人 徐靜(音) IT店經理 P69
當日收到銅鑼灣門市2店通知受遊行示威人士破壞,其後安排關店及維修,視察後報警,再通知保險公司找公正行評估2店損失,包括多個櫃窗,廣告燈飾,人型公仔,陳列櫃等約一百五十萬,工程及清潔約十二萬

📌PW8市民證人 沈龍輝(音) IT 店經理P70
負責銅鑼灣店,當日下午因示威關店,同其他人上4樓等候,稍後場面平靜後點算損毀程度及查看CCTV,看到CCTV見一1.7米黑衣人破壞櫥窗

📌PW9市民證人 任偉婷 (音)IT 職員P71
負責之店當日1525 玻璃被示威者破壞,同職員走入貨倉躲避。平靜之後看到CCTV見一1.7米黑衣人破壞櫥窗,玻璃散落地令貨物受損

📌PW10 彭翠玲博士P72及中文版72a
政府化驗所法證化驗,曾修讀交通意外調查重組化驗,法政視像及對比分析。收到警方交來片段有一可疑人物及交來物品(T shirt,一條褲及一個袋)作比對包括找警察穿戴物品做同一姿勢,疑人特徵黑色Tee上左面胸口有一多色口袋,一條黑色褲,一個袋上有銀色拉鏈頂有一鐵片,一對黑色鞋子。分析結果影像疑人物品其中衫及袋相似,但沒結論百份百是同一物品。控方指雖然分析沒肯定結論,但配合其他如證人如PW11口供及住所CCTV當日穿同樣衣物出入可以作推論。

控方先行播放一些拍攝現場片段包括
🎬P45 市民拍攝片段
🎬P44:CCTV案發日1455約3分鐘
🎬P44 CCTV 下午3時多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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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 特別事項】
辯方讀出反對招認口供呈堂理由才傳召以下證人

📌PW11 警員7395 作供 (拘捕) 詳情後補

1250 休庭,下午1430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