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王詩麗法官
#0829深水埗 #審訊 [17/35]

A1: 張(21)/ A2: 田(25)/ A4: 冼(28)
A5: 鄺(17)/ A6: 馬(16)/ A7: 姚(16)
A8:  *(14)
🛑A3: 顧(25)開審日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對出的欽洲街一帶,連同米XX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罪2至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3,4,8被控於2019年8月29日,在上址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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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進度

D5、D6代表大律師表示二人已到達法庭,法庭再次確認各辯方律師是否沒有中段陳詞?各辯方律師表示沒有。

法庭宣佈除了已認罪的D3、裁定不適合答辯的D4會用其他程序處理外,餘下的D1-2、D5-D8面對的一項暴動罪表面證供成立‼️ 而D8面對的另一項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表面證供亦成立‼️
各被告需要答辯。

D5、D6代表大律師表示,已向兩人確認指示,均不會作供也不會傳召任何證人,故希望申請二人豁免出庭,法庭批准。

案件押後至10月10日14:30續審,期間各被告按原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