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劉淑嫻裁判官
#0811太古 #續審 [14/19]

D1:林(24) / D2:黎(30) / D3:文(23)
D4:陳(18) / D5:謝(28) / D8:戴(29)
D9:陳(28)

控罪:
(1)D1-10參與非法集結
(2)D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3)D1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已認罪❗️
(4)D3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5)D4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9)D9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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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內容】

0948 開庭

📌PW19警員湯家成(音)負責搜證,對比片段時差及測試案件證物

🔸盤問
D8及D9代表
主要同D9有關
-解釋彈射器膠喉約2米,測試時拉後至3米,測試場地自己少去,忘記兩枝木棍如何固定在地上,高度約1.4米。

覆問
(大致不停播片重問昨天辯方提間不同片段並非同一事件。)昨天被問及一些截圖。槍柄橙色截圖P238(說在線)及P239(CCTV cam 18 )持槍為A警員,後面為B警員,指出A企在廣場樓梯級,播放另一廣場CCTV後,證人指片段22:45:50 時確認B在行人路。證人從不同片段畫面見相同特徵人物動作如跑動方向而相信片段均是拍到同一事件。又再播片後,證人補充昨天截圖P214看中國白色頭盔及P215 Cam18 頭部白色人士 位置相似,如今相信是同一人。

📌PW20 辨認被告警員馮子洋(音)作供
(有律師挑戰身份辨認,控方需先建立基礎)

證人於2022年3月7日收到指示睇片認人,有一份書面紀錄,但無做草稿,記事冊有寫睇cctv記錄,花了至少30-40小時睇cctv 片段,於3月21日交出口供,記事冊有寫7-21日做記錄的時間,但主控只給了3月7日的記事冊副本給辯方,庭上證人指出有帶該記事冊,控方指出他亦只有3月7日的副本,會將其他日子的記錄影印交辯方於午休時間睇。

D2 律師繼續盤問,證人從片段辯認了8人,8人都有截圖影到,片段全長31小時34分鐘,證人用「飛5秒」的方法播放片段,不是用倍速播放,第一次用了大約2-3小時睇完,證人根據片段覆蓋位置,清晰度,有沒有示威人士經過等情況決定重睇該片段,辯方律師指出證人第一次睇片時有約28.5小時無睇過,證人同意。

由於辯方需要時間睇新收到的記事冊記錄,提議提早午休,裁判官同意但下午會提早至2:15開庭。

預計審期不足夠裁判官問各人11月5日星期六是否有時間加開審訊:控方指D7會於9月29日到法庭,原作判刑但因審訊較預期慢,未完成審訊判刑或許不公平,建議到時候會讓D7保釋不作判刑

下午2:15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